【发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2号
【发布日期】2010-11-30
【生效日期】2010-11-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废止以下2件规章。
1.《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
2.《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局 长 周伯华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