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工商办字[2001]第250号
【发布日期】2001-09-06
【生效日期】2001-09-0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治理整顿
“三无”企业和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工商办字〔2001〕第2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治理整顿“三无”企业和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一年九月六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治理整顿“三无”企业
和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方案
近几年来,一些虽有营业执照,但无资金、无场地、无机构的企业(以下简称“三无”企业)和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以下简称无照经营)的现象日益严重。“三无”企业以营业执照为掩护,大肆进行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款、骗汇及商业欺诈等违法活动。由于利益驱动,无照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偷逃税收,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销售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危害社会安定;一些被关闭的“五小”企业又死灰复燃,不仅污染了环境,还不断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三无”企业和无照经营活动的泛滥,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一系列的社会和经济问题。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于2001年9月10日至2001年12月10日对“三无”企业和无照经营进行一次专项治理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这次治理整顿“三无”企业和无照经营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是:遵照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