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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和俄罗斯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1年10月27日     分享到:

【发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1-10-27
【生效日期】2001-10-2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和俄罗斯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

(2001年10月27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1年7月16日在莫斯科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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