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年过八旬的当事人刘某某、赵某某将绣有”为民公正 高效专业”的锦旗送到我院,感谢张培亮、董希林两位法官在案件中所做的调解工作,使原本矛盾尖锐的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据了解,2016年10月、2017年4月,刘某某与赵某某之子刘某分别借用元邦公司、万力公司资质,与大阳公司签订《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过程中,刘某因其他原因服毒自杀。刘某某与赵某某认为其儿子自杀系因工程回款等问题造成,遂将大阳公司诉至本院,要求支付工程款。
工程款案件审结后,大阳公司又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亲属赔偿纳税损失,并将前期工程款查封保全。在这情况下,双方矛盾几乎无法和解,加之刘某亲属将与大阳公司关联的其他案件一并向本院提起诉讼。
董希林、张培亮两位法官分别承办上述案件,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本着彻底化解双方纠纷的目的,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双方终于达成共识,将三起案件同时调解,作到了案结事了。
锦旗虽轻,但情意浓浓,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法官工作办案的认可,也是对承办法官的一种鞭策,激励法官们将继续坚守初心,坚持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