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我院环境资源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环境资源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基地分别在兰山法庭、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和临沂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揭牌成立。我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继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副局长姜自安,临沂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王梁等参加相关活动。
我院环境资源法庭设立在兰山法庭,对辖区内沂河、涑河、祊河、柳青河等河流重点区域内的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以及重点区域以外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由兰山法庭曹雪峰法官工作室集中管辖审理,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法庭采取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统筹适用刑事制裁、民事赔偿、行政监督和生态补偿修复责任方式。环境资源法庭与立案、执行等业务部门既分工负责又紧密配合,畅通环境资源类案件诉讼的”绿色通道”,设立涉环境资源案件诉讼服务窗口,结合诉前联调、网上立案等工作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快速审查、快速立案、快速分流、快速审理、快速执行。
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设立在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负责就地受理、审理案件,参与并指导行业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环保法治宣传等工作。
同时,我院与临沂大学共同确定临沂大学资源环境学院为我院环境资源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基地,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和结对教学等实践活动,实现司法统计数据、案件审理情况及图书资料等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增补咨询专家,扩大咨询的业务范围,实现环境资源技术专家辅助审判的常态化。
环境资源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环境资源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基地成立后,我院将积极发挥司法职能,将环境资源审判与”两个一站式”、”智慧法院”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用实际行动守护好沂蒙大地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