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版权局【发布文号】国家版权局公告第9号【发布日期】2002-01-01【生效日期】2002-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
国家版权局公告
(第9号)
根据2001年12月20日国务院令第339号公布、并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办理计算机软件登记机构,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到该机构办理计算机软件登记。 特此公告。
国家版权局 二00二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