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对外贸易部
【发布文号】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
【发布日期】2002-01-31
【生效日期】2002-01-3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
(2002年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第10号令》,现将2002年机电产品进口配额总量和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2002年度机电产品进口配额为:1、汽车及关键件79.35亿美元;2、摩托车及关键件3.8亿美元;3、汽车起重机及底盘1.2亿美元;4、照相机1.33亿美元;5、手表4.82亿美元。以上产品包括的具体税目详见《机电产品进口配额目录》。
二、2002年度受理机电产品进口配额的时间为2002年2月1日至2月28日。
三、受理2002年度机电产品进口配额申请的机关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授权机构。
四、机电产品进口配额的申请程序和分配原则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2001年第23号令》。
特此公告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二00二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