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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浙江省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2年03月21日     分享到:

【发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文号】劳社厅函〔2002〕128号
【发布日期】2002-03-21
【生效日期】2002-03-2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浙江省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2〕128号)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你们《关于要求批准浙江省200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的请示》(浙劳社老〔2002〕27号)收悉。鉴于你省已于2001年为2000年底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按月人均65元的标准增加了基本养老金,且增加幅度较大,不应再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3号)精神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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