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博
  • 微信
  • 登录
  • 搜索
  • 首页
  • 机构
  • 资讯
  • 发布
  • 公开
  • 服务
  • 下载
  1. 首页
  2. 兰山法庭驻金兰物流法官工作室通过网络法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兰山法庭驻金兰物流法官工作室通过网络法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5日     分享到:

4月15日上午,我院兰山法庭驻金兰物流法官工作室通过网络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并调解结案。

原告李某因离婚纠纷一案诉至本院。因被告涉嫌刑事犯罪羁押于看守所,暂时无法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并进行开庭。被告刑事案件结案后,便回到内蒙古老家。被告在收到本院送达的应诉材料后,电话联系承办法官,表示因路途遥远,且其处于社区矫正阶段,不方便到庭参加案件审理。针对被告的这一实际情况,经征求原告意见,双方均同意通过网络法庭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各方通过互联网答辩、举证、质证,并参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调解,沟通流畅,并未因未面对面审理而有任何障碍。整个审理过程全程直播,同步录音录像。最终在法庭的主持调解下,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

该案是我院通过网络法庭审理的第二起案件。该案件对我院打造互联网+法院,运用远程传输系统审理、调解案件进行了新的探索,方便了当事人参与诉讼,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是司法便民、利民的又一重大举措。(董国飞)

image

image

版权所有©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2015。 保留一切权利。 鲁ICP备16000050号-1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隐私保护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