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3-02-14
【生效日期】2003-02-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12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常山胡柚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常山胡柚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常山胡柚原产地域范围以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常山胡柚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产区划定的意见》(常政〖2002〗13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常山县现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