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设部公告第139号
【发布日期】2003-04-15
【生效日期】2003-04-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的公告
(建设部公告第139号)
现批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29-2003,自2003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6、3.0.11、3.0.12、3.0.14、4.0.7(2)(4)、4.0.12、6.0.3、6.0.8、6.0.9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J29-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