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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3年05月19日     分享到: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3-05-19
【生效日期】2003-05-1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48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饶河东北黑蜂系列产品(蜂蜜、蜂胶、花粉、蜂王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饶河东北黑蜂系列产品(蜂蜜、蜂胶、花粉、蜂王浆)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其原产地域范围以黑龙江省饶河县人民政府《关于饶河东北黑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及饶河东北黑蜂系列产品原产地域保护范围说明的报告产品》(饶政呈〖2003〗14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黑龙江省饶河县现辖行政区域内的东北黑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总面积6765平方公里。

特此公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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