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3-05-19
【生效日期】2003-05-1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46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锦州道光廿五贡酒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锦州道光廿五贡酒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锦州道光廿五贡酒原产地域范围以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锦州道光廿五贡酒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的函》(锦政函〖2002〗18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包括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凌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