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5号
【发布日期】2003-06-18
【生效日期】2003-06-1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 5 号
关于发行佛指舍利金质纪念币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03年6月26日发行佛指舍利金质纪念币1枚。该枚纪念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纪念币正面图案为陕西法门寺塔主景图,并刊“陕西・法门寺”字样及国名、年号、面额;背面图案为佛指舍利、莲花、唐草造型图案,并刊“佛指舍利”字样。
二、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该枚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1/2盎司,成色99.9%,形状为圆形,直径27毫米,面额200元,发行量12000枚。
三、该枚纪念币由沈阳造币厂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中国人民银行
二○○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