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03-08-25【生效日期】2003-08-25【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3年第9号
上海信华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在2003年4月向国家认监委申请认证机构批准资格过程中出具虚假证明,根据《认证违法行为处罚暂行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局长令第29号)第四条的规定,决定撤销其认证机构资格。
特此公告。
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