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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指南》(试行稿)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3年08月28日     分享到:

【发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国认可联[2002]49号
【发布日期】2003-08-28
【生效日期】2003-08-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
《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指南》(试行稿)的通知

(国认可联[2002]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推动《软件过程能力评估模型》(SJ/T11234)和《软件过程能力成熟度模型》(SJ/T11235)两项标准的贯彻执行,信息产业部组织有关单位起草了《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指南》(试行稿,以下简称《指南》),并且通过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信息产业部组织的专家审定,现予以发布执行。

该《指南》为支持一致性的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活动和保证评估结果的可信度提供了科学的评估方法,是评估机构规范评估管理的依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根据上述标准和指南建立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领域实施第三方自愿性认证的国家认可制度,授权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T)制定和发布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认可准则和规范,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实行资格认可;有关的评估机构要按照《指南》的要求,尽快建立评估体系,在获得国家认监委对评估机构的批准后,还需通过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方能从事评估工作。为使这一工作健康发展,信息产业部将会同国家认监委制订试点计划并组织有关机构做好评估试点工作。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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