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3-10-09
【生效日期】2003-10-0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93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南召辛夷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南召辛夷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南召辛夷原产地域范围以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南召辛夷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范围的通知》(召政文〖2002〗64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河南省南召县小店乡、皇后乡、云阳镇乡、太山庙乡、南河店镇、四棵树乡、板山坪镇、马市坪乡、乔端镇、崔庄乡、白土岗镇、石门乡、皇路店镇、留山镇、城郊乡、城关镇等16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