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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1号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3年10月16日     分享到: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1号
【发布日期】2003-10-16
【生效日期】2003-10-1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1号

关于发行2003版观音贵金属纪念币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03年10月23日发行2003版观音贵金属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3枚,其中金币1枚,铂币1枚,银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

1/10盎司金质纪念币、1/10盎司铂质纪念币、1公斤银质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普陀山朝圣门,并刊国名、年号。

(二)背面图案

1、1/10盎司金质纪念币、1/10盎司铂质纪念币背面图案均为观音像,并刊面额。

2、1公斤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水月观音像,并刊面额。

二、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一)1/10盎司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1/10盎司,形状为圆形,直径18毫米,面额50元,成色99.9%,发行量33000枚。

(二)1/10盎司铂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铂1/10盎司,形状为圆形,直径18毫米,面额100元,成色99.9%,发行量33000枚。

(三)1公斤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公斤,形状为圆形,直径100毫米,面额300元,成色99.9%,发行量3800枚。

三、该套贵金属纪念币由上海造币厂、沈阳造币厂、深圳国宝金币制造厂和瑞士PAMP S.A.公司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中国人民银行
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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