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司法部
【发布文号】司法部公告第22号
【发布日期】2003-11-03
【生效日期】2003-11-0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司法部公告第22号
准予香港梁锦涛关学林律师事务所在浙江宁波设立代表处
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经司法部审核,准予香港梁锦涛关学林律师事务所在浙江宁波设立代表处,英文名称为:FORD KWAN & CO NINGBO REPRESENTATIVE OFFICE, HK; 首席代表为何绮莲(HO YEE LIN,ELAINE)。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