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博
  • 微信
  • 登录
  • 搜索
  • 首页
  • 机构
  • 资讯
  • 发布
  • 公开
  • 服务
  • 下载
  1. 首页
  2. 服务
  3. 律师服务
  4. 法律法规数据库
  5. 司法部公告第22号
司法部公告第22号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3年11月03日     分享到:

【发布单位】司法部
【发布文号】司法部公告第22号
【发布日期】2003-11-03
【生效日期】2003-11-0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司法部公告第22号

准予香港梁锦涛关学林律师事务所在浙江宁波设立代表处

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经司法部审核,准予香港梁锦涛关学林律师事务所在浙江宁波设立代表处,英文名称为:FORD KWAN & CO NINGBO REPRESENTATIVE OFFICE, HK; 首席代表为何绮莲(HO YEE LIN,ELAINE)。

二

版权所有©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2015。 保留一切权利。 鲁ICP备16000050号-1
  • 网络信息举报联系方式:0539-8321536;举报邮箱:lsfybgs@ly.shandong.cn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隐私保护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