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文号】农业部公告第316号
【发布日期】2003-12-09
【生效日期】2003-12-0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农业部公告第316号
批准苜草素、碱式氯化铜作为饲料添加剂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审定,现批准中国农科院畜牧研究所申请的苜草素、长沙兴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碱式氯化铜作为饲料添加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生产、经营和使用,并发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
特此公告
二00三年十二月九日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2003–04)
申请单位 |
产品名称 |
适用范围 |
证书编号 |
中国农科院畜牧研究所 |
苜草素 |
仔猪、中猪、肉鸡 |
新饲证字 (2003)06 |
长沙兴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碱式氯化铜 |
猪 |
新饲证字 (20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