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文号】农业部公告第324号
【发布日期】2003-12-29
【生效日期】2003-12-2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农业部公告第324号
批准12个质检中心为农业部部级质检中心
根据《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等12个质检中心符合《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基本条件》的要求,现批准为农业部部级质检中心,并颁发授权认可证书,准许刻制(或继续使用)部级质检中心印章。
特此公告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