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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2号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4年02月03日     分享到:

【发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国家认监委公告2004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04-02-03
【生效日期】2004-02-0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2号

暂停受理认证机构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

为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全面有效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经国家认监委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暂停受理认证机构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

因有遗留问题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须事先征得国家认监委同意才能提交扩项申请报告。

二○○四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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