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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4年06月16日     分享到:

【发布单位】司法部
【发布文号】司法部令第90号
【发布日期】2004-06-16
【生效日期】2004-06-1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司法部

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司法部令第90号)

《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6月8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10月25日发布的司法部令第42号《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部长 张福森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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