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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办法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4年08月23日     分享到:

【发布单位】教育部
【发布文号】教育部令第19号
【发布日期】2004-08-23
【生效日期】2004-10-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办法

(教育部令第19号)

《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办法》已于2004年4月1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0月1日施行。

教育部部长 周济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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