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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7年08月13日     分享到:

【发布单位】商务部、财政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财政部令2007年第9号
【发布日期】2007-08-13
【生效日期】2007-09-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

(商务部、财政部令2007年第9号)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2月20日商务部第1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07年9月15日起施行。

商务部部长 薄熙来
财政部部长 金人庆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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